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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刑事法律正逐渐成为各国在管理、保护环境过程中所采用的重要法律手段。然而传统刑事法律的固有理念和模式严重禁锢其作用的发挥。生态主义价值观的凸现为环境刑事法律理论的发展打开了新的视野,注入了新的活力,使刑事法律生态化趋向愈加明显。环境刑事诉讼亦具有鲜明的生态性特点,它立足于人类和环境的共同利益,通过其特定的程序运行达到惩治和预防环境犯罪,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环境刑事诉讼不仅仅是环境刑事实体法律规范的程序规范,其自身亦具有重要价值。本文首先通过对环境犯罪特点的研究,分析了传统刑事诉讼应对环境犯罪出现的不适应,进而提出环境刑事诉讼的概念并阐明其特征,指出环境刑事诉讼对环境犯罪的应对途径;再次,在研究了环境刑事诉讼的正义、安全、秩序三项价值,分析了社会参与、诉讼及时、诉讼效益三项原则的基础上,以现代生态价值观为指导,吸收环境法学的相关理论,阐述了环境刑事诉讼自身独特的价值,构建了环境刑事诉讼的原则的体系;最后,从理论对实践指导的角度,广泛借鉴国外的理论和实践成果,为重构我国环境刑事诉讼的相关程序和制度,提出了完善我国环境刑事诉讼的建议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