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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手势可以作为一种语言。在中世纪造型艺术中,手势的作用被放大了,作为一种语言,其目的是向人们清晰地传播基督教义。同时它也被赋予象征意义,作为单独出现的符号,它象征着上帝;如果手势的发出者是上帝或者圣徒,它具有神圣的象征;如果手势的发出者是信徒,它则更多地象征着虔诚,甚至能感受到上帝的神力。正是如此,在漫长而纷乱的中世纪,艺术家们由其偏爱描绘手,手势被描绘地清晰可辨,甚至忽略整体比例,在造型上将手故意夸大以示重视。然而被夸大的不止是手,有时眼睛也被描绘得很大,这种“大眼瞳”风格甚至可以追溯到古埃及时期,无论是“大手掌”还是“大眼瞳”它们造型风格的背后存在着相同的动机,即含有相同的象征涵义——神。从手势本身来看,基督教的手势具有程式化特点,这和佛教中手印所具有的特征是一样的,在图像上的手印和基督教的手势即相似又不同,相似体现在它的传播功能上,不同则体现在图像功能上。中世纪基督教的手势更具有教育功能,因此手势所传达的含义也是不得不提的,本文整理出三种基本的涵义:一为祈祷,二为赐福,三为指示。中世纪造型艺术中,祈祷的发出者一般为教徒,笔者从不同主题的绘画中分析三个与祈祷有关的手势以及他们产生的渊源。赐福的发出者一般为基督或者是上帝的使徒,本文从三个赐福手势出发,从相同主题中分析不同的赐福手势,并试图厘清他们之间的区别以及发展关系。指示手势像是画面中的调味剂,为画面情节的发展添加动力,中世纪绘画中指示手势运用的典范是贝叶挂毯,笔者结合贝叶挂毯从不同的指示手势分析其间异同。中世纪艺术风格有着线条化平面化的倾向,它不爱模仿自然,而是注重体现精神性,他们将“手”作为传达精神性的出口,也许正因为这样,中世纪统一的艺术风格才能延续10多个世纪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