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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地区是我国北方经济最发达的经济区和最大的产业密集区,具有地理位置佳、经济基础好、科技力量强等多方面的优势,是北方地区的经济中心。但是京津冀地区的经济发展还远未达到应有的水平,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一块“短板”,这是非常值得探讨和研究的一个课题,而且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纵观京津冀的经济发展,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许多,其中主要是其自身的产业结构和相应的政府职能转变存在问题。据此,本文设计了以下三个方面的研究内容:(1)通过对产业结构协调发展理论的综述,探讨产业结构协调的含义和评价标准;(2)根据产业结构协调的标准,对京津冀产业结构发展的现状及协调性进行分析和评价;(3)针对上述分析结果提出政府职能转变的对策。
本文研究认为,产业结构协调是指在当地要素禀赋的基础上,包括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资本要素、交通区域差异等,能够发挥区域内子区域各自的比较优势;并且能在市场机制和政府宏观调控作用下,降低区域内工业结构相似度,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合理安排劳动力结构,调整三次产业GDP构成,使区域内各子区域之间形成结构关系比例合理且相互依赖,共同发展的经济统一体。按照这一标准进行分析评价的结果是,京津冀地区的产业结构具有不协调性,因此,推动产业结构协调发展,政府职能亟待转变。
本文的创新性工作有以下三点:(1)通过对有关产业结构理论的形成与发展、产业结构协调理论的讨论,进一步明确了产业结构协调的内含及其评价分析标准;(2)从要素禀赋、劳动力结构和三次产业GDP构成等多个方面对京津冀地区产业结构的协调性进行了定量分析;(3)依据产业结构协调性分析的结果,研究了政府职能转变的问题,提出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思路与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