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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总理说过:“国家安全公安系于一半”。而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我国的治安问题又主要集中在社区(村),这样的一种现实使得乡镇、农村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显得尤为重要。然而怎样才能实现新环境下的社区(村)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这是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在公安机关执法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经常会发生群众对公安机关及其民警的行为存在着诸多不满的现象,从而使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增添了很多不稳定的因素,甚至是关系到整个建设的大局的因素。所以,人民警察与群众之间的矛盾问题也成了当前我国公安系统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围绕宿迁实际,以警民关系为研究对象,重点研究了宿迁市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点。文章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介绍了研究的背景、意义、内容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对警民关系进行概括性描述。第三部分介绍了国外警民关系发展特点及经验。第四部分是我国警民关系的现状,重点介绍了部分沿海发达地区警民关系的发展情况。第五部分对宿迁市警民关系发展进行评价分析,分析宿迁警民关系矛盾及其成因。本文针对宿迁市警民关系的研究,旨在为宿迁市公安机关在发展和谐警民关系、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等公安工作提供参考,对其他同类地区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