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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电子信息科技的发展,尤其是互联网产业的飞速进步,使得互联网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普及,社会经济形态已从工业化向信息化、服务化转变。与此同时,企业的经营方式以及顾客获取产品和服务的方式也变得越来越多样化、复杂化和灵活化。以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为基础的各式各样的电子商务模式不断涌现,促使许多传统行业踏入了电子商务时代。O2O指的是消费者先通过线上平台购买商品或服务,再到线下去消费所购买的商品和服务。其作为一种新兴的电子商务商业模式,伴随着互联网用户的爆发式增长,尤其是随着团购的兴起,呈现出一片繁荣的景象。现如今许多线下企业纷纷选择与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业务合作,他们之间的关系业引起了行业内外的广泛关注。而在如今复杂的超竞争环境下,企业摒弃了单纯的竞争或合作,采取了既竞争又合作的方式与其他企业进行互动,竞合战略在企业实践中越来越得到重视,并被认为是获取竞争优势的关键。因此本文在对国内外大量相关文献进行梳理的基础上,从企业竞合理论出发,以线下实体企业为研究对象,通过实证研究,从微观层面分析了线下中心企业与下游O2O电子商务平台之间的竞合行为以及这种行为对中心企业绩效的影响。本研究选取了云南省内与下游O2O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进行合作的线下企业为研究样本,通过因子分析、相关性分析、回归分析以及方差分析等方法对所提出的相关假设进行了检验,并对检验结果以及研究局限性作出解释说明。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在O2O商业模式背景下,中心企业与下游O2O电商平台的竞争行为、合作行为以及竞合行为都能有效促进企业绩效的改善,但合作行为和竞争行为对绩效的影响并没有显著性差异。此外,方差分析结果表明,中心企业的强竞争强合作行为比竞争导向型竞合行为以及合作导向型竞合行为更能有效地对企业绩效产生正面的影响。这也说明了在企业的竞合行为中,竞争与合作密不可分地交织在一起,相互作用,一同促进企业进步。本研究对我国企业,尤其是涉及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在高度信息化的环境中有效运用竞合战略,在创造价值以及保护自身利益方面有一定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