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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是十八世纪法国伟大的思想家和哲学家。他的社会哲学思想的核心是平等与自由,卢梭论证公意概念的目的就是为了公民通过履行遵守公意的责任而实现自由。卢梭提出的公意思想学说既与他独特的个人经历和当时卢梭生活的社会背景息息相关,也离不开其他思想家对他的影响。
卢梭对自然的崇尚、对文明社会的批判,其着力点都是始终围绕着是否有利于实现人的自由和平等。卢梭推崇自然状态,但是,卢梭并不是一个复古主义者,他不相信人类文化能够退回到野蛮时代,“自然状态”只是他提供的一种预设,卢梭推崇自然状态的目的是:使人类在追求进步和发展中不至于迷失自我反省和自我批判的尺度。“自然”是他批判文明社会的参照物。论文以卢梭的“自然状态”为参考起点,通过“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的比较阐述,很清晰地展现卢梭公意思想,以及卢梭以公意思想为基础延伸出的法制建设和道德教育,重新在“文明”和“道德”的废墟上重建另一片“文明”和“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