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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数据调查显示,我国国内有一定影响的邪教组织有20多种,这些邪教组织的活动范围遍布全国700多个县(市),55万余群众受其影响。与一般的刑事犯罪行为相比,对受害人实行思想蛊惑和精神控制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显著特征,这类罪犯打着宗教的幌子亵渎了宗教的精神追求,玷污了宗教的道德信仰,欺骗了信众的善良愿望,侵犯了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破坏了法律的实施。本文用曾经被邪教迷惑而被判处刑罚的邪教组织成员的现身说法,来揭露邪教的荒谬,从源头上剖析广大群众受迷惑的原因,期望发挥警示教育的震慑功能。本文分为三个部分进行阐述:第一部分介绍了邪教的特征、现状、发展、危害,分析学术界对于邪教的界定后提出本文观点:即邪教是区别于宗教的伪宗教,对于邪教犯罪的界定要严格区分罪与非罪,邪教成员与受骗群众的界限。第二部分选取内蒙古自治区监狱作为调查对象,通过调查问卷、一对一访谈、收集邪教罪犯手抄资料等方式,对邪教罪犯的犯罪成因进行了深度剖析。根据调查对象对邪教的认识情况,总结邪教犯罪的社会、经济及个体原因。第三部分主要根据调查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做好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家庭及正统宗教的积极作用,基层组织要创新工作思路开展人文关怀,各国家之间加强国际合作,采取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与法律治理相结合的方式致力于解决邪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