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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国家间的贸易日益频繁,因知识产权摩擦产生的案件日益增多。欧盟作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首开先例的地区,经过近几十年来的实践检验,知识产权海关执法制度日趋完善,而其中尤以欧盟委员会第1383/2003号条例(即:COUNCIL REGULATION (EC) No.1383/2003)为甚。通过对该条例的研究,详细分析欧盟知识产权海关执法制度的内容,结合经典判例,来探讨知识产权海关执法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企业应对欧盟知识产权海关执法提出建议。首先,介绍了欧盟知识产权海关执法制度研究的背景及意义、研究现状、欧盟及其成员国知识产权海关执法执法现状、论文的研究方法及论文结构。其中,国外学者对欧盟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程序的实证研究以及针对判例的理论研究成果丰硕;国内学者则侧重将欧盟知识产权海关执法制度研究与美国、日本、中国知识产权海关执法制度进行横向对比,意义深远。其次,通过概述欧盟知识产权海关执法的基本理论,分析研究欧盟理事会第1383/2003号条例的主要内容发现:欧盟理事会第1383/2003号条例赋予了欧盟海关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以更有效地保护欧盟知识产权,不仅拓宽了立法保护的范围,而且缩短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海关保护的期限,简化了申请程序。再次,对欧盟成员国依据欧盟知识产权海关执法制度对企业采取的措施不相一致的做法进行分析,得出其执法差异的原因在于欧盟各成员国法律渊源的差异,以至各成员国对海关执法制度的规定存在差异。另外,各国法官对欧盟法在理解上的差异,加之法官本身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这种执法差异。最后,指出欧盟知识产权海关执法制度对我国知识产权海关执法制度构建以及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并提出可行性建议。对中国的企业而言,熟知欧盟知识产权海关执法制度有益于出口贸易的顺利进行;对中国政府而言,深入了解欧盟知识产权海关执法制度有助于对企业做出正确地引导以及构建本国知识产权海关执法制度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