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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经济受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出口增速下降,外贸形势严峻;市场需求变化,产能过剩,经济结构失调,地方债加剧;人口红利正在消失,资源环境约束随之加大,使得要素的规模驱动力减弱。面对世界经济艰难复苏,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的形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对深化税制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为更好发挥税收在服务发展大局中的作用指明了方向。2016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人大开幕式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从2016年5月1 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并强调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营改增”是我国审视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形势,摆脱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困局的及时举措,本文通过对“营改增”的相关背景、概念及对广西第三产业、纳税人和行业税负的系统分析来为“营改增”试点实施对第三产业的影响把脉:论文从绪论部分开始,主要介绍了论文写作的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通过归纳分析国内外关于“营改增”或增值税税制改革的研究综述,“营改增”的研究比较集中于对“营改增”对我国社会发展的经济效应研究和对“营改增”政策举措的研究。进而引出本文的研究思路,以及论文写作上的创新和不足。再阐述了有关于“营改增”涉及到的概念及税收理论。对增值税、营业税、“营改增”与税负的概念进行了阐述,选取了经济学上最著名的四个税收理论,税收中性原则、税收负担与经济增长理论、最优税制理论和税收负担转嫁与归宿理论。尤其是马斯顿的税收负担与经济增长理论研究揭示了税收负担与经济增长间的规律,对本文的研究有重要的借鉴作用。然后开始对广西第三产业“营改增”的情况作实证分析。其一实证分析了广西两阶段“营改增”对广西第三产业的经济效应和对第三产业内相关行业税负的影响,得出以下几个基本结论:广西“营改增”试点改革在减税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效果,促进经济发展方面也有成效,然而在调节产业结构上却反响平平;“营改增”具有积极的经济效应:“营改增”所带来的税制结构变化增值与广西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之间存在着正相关的关系,但这种正向促进作用却没有统计意义上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其二实证分析了“营改增”对广西第三产业税负的影响。“营改增”对小规模纳税人减税效应简单且明显,而通过建立一般纳税人的减税模型发现一般纳税人的减税效应比较复杂;全面“营改增”试点使广西第三产业各个行业的税负都有所下降,但是第三产业内部各个行业的减税幅度有所差异。再之后结合广西第三产业“营改增”改革试点的成效及发现的问题进行评价。发现广西在实施两阶段“营改增”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果,如纳税人的税负大面积减轻,以小微企业为代表的民营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借势凸起,固定资产投资加大等。但在“营改增”试点实施中也遇到的一些问题,“营改增”配套的可操作性指导条例缺乏,进项抵扣机制不全导致的企业税负担率增加等。根据广西“营改增”改革试点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完善“营改增”的补充性意见。包括广西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帮助企业分析原因,逐步完善“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实施细则,积极引导企业完成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国家适时调整增值税在中央与地方共享比例,健全法律法规监管体系。以此来进一步减轻广西第三产业的行业税收负担,增加第三产业的产值比重,优化广西产业发展遇到的现状,更好地发挥区位优势。最后对全文进行全面总结和末来展望。全文进行全面总结广西“营改增”试点改革对调节产业结构不显著;“营改增”对第三产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经济效应;“营改增”对小规模纳税人减税效应简单且明显;全面“营改增”使广西第三产业各个行业的税负出现差异化下降。在总结全文写作思路与观点的基础上,通过欧盟及其他国家增值税改革的实践经验;展望未来“营改增”对国家或区域社会分工的影响;“营改增”改革下的地方税体系建设;增值税的立法问题等。现在广西“营改增”试点改革还处于税制改革的过渡阶段,随着“营改增”试点向广西全区和全部行业的进一步贯彻实施,不仅优化试点时期的增值税率档次,尽量减少增值税的分级数。“营改增”通过打通生产流通环节的抵扣链条,倒逼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极大地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有力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更好地推动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同时有利于增强广西在与东盟国家贸易往来中的产品竞争力,带动区域的发展。更有力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