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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事业对于调动社会资源,调节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基于国内外有关慈善事业与慈善组织发展的相关理论,以沈阳市慈善总会为个案展开调查研究,分析中国慈善事业发展中的政府角色现状和问题,在充分的理论和现实依据基础上,论证中国慈善事业发展中政府应有的角色选择。
中国政府在慈善事业发展中的角色,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错位”和“缺位”,主要表现为:政府充当着慈善组织的组织领导者、人事管理者、生存供养者和募捐发起者;政府对慈善组织监督评估不足、有空白。中国社会现状决定了政府对慈善事业发展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这种作用的实现,需要政府转变角色,从慈善组织的领导者、管理者和供养者,逐步成为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引导者、调控者和监督者,塑造慈善文化、制订政策法规、强化监督评估,从而为慈善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中国慈善事业发展中的政府角色选择是一个动态过程:社会过渡转型时期,引导、调控和监督三者并举,其中又以调控最显突出,引导和监督次之;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现代化的推进,民间慈善组织日益发展壮大,政府的监督角色会日渐突显和强化,调控角色则会随慈善事业发展环境的优化而相对淡弱,引导角色将逐步退出政府角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