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正处于改革转型期间,随着居民财产的逐渐增加,开始出现财产性收入等新问题。深入研究我国当前财产性收入存在的问题,一方面,既有利于促进居民收入的合理增长,又有助于缩小居民不断扩大的收入差距,扩大中产阶层消费人群,另一方面,对于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本文通过研究增加财产性收入以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对于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建设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探讨了财产性收入影响居民消费的定性与定量关系。首先,本文基于对消费函数理论的系统回顾和分析,阐明了收入(包括财产性收入)影响居民消费的机理,奠定总论题的理论基础。接着重点分析了影响财产性收入的财产、制度、市场等因素,并借用需求理论图形,解释财产性收入改变可支配收入影响居民消费的传导作用,并探讨财产性收入改变非经济因素如何影响居民消费,主要是借用分析消费者行为的序数效用理论,分析财产性收入如何改变居民消费者的效用。然后,本文先分析了我国财产性收入现状,并以Cobb-Douglas生产函数为基础构建消费函数的经验模型,采用中国大陆31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城乡居民1997-2011年度的省际面板数据,进行GLS(广义最小二乘法)方法回归分析,得出结论,我国城镇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对消费的影响并不明显,边际消费倾向也很弱,而农村居民虽然其财产性收入对消费的边际消费倾向很弱,但是影响显著,这可能是因为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绝对量很少,而其占总收入的比重也很低,影响了财产性收入对消费的显著性,而农村居民消费支出的绝对量要小得多,财产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相对较大,所以其影响的显著性较明显。最后,着眼于影响财产性收入的四种因素,本文提出了几点旨在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