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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全国范围内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农村社会结构的深度转型,广大民众对政治民主的诉求不断增加,从而推动了村民自治工作的蓬勃发展。漯河市的村民自治经过20多年的实践,取得了可喜的成果,比如村民的民主意识不断觉醒,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日趋进步等。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村委会选举中存在诸多不正常现象;“一法一办法”的贯彻在乡、村两级不同程度地受到制约;“四个民主”中偏重民主选举,而忽视其它三个方面;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村“两委”关系不顺畅,等等。本文认为,村民的民主意识不够强、民主修养不够高是参与水平低的主观原因;经济发展落后制约村级民主管理的水平;封建思想意识影响村民自治实践的正常丌展;村民自治制度本身不完善是权力主体之间关系不顺畅的影响因素。针对漯河市村民自治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了几点建设性的措施,包括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进行制度方面的创新;进一步提升民主意识;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实现基层政府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的有效衔接和互动等。由于村民自治是我国改革过程中产生的新生事物,是党领导亿万农民进行的一场崭新的变革,所以,村民自治实践中存在多方面的问题实属难免,其产生的原因也是复杂的,甚至是相互关联,互有因果的。因此,要想解决好这些问题,必须进行多方位的思考。漯河市的村民自治实践是我国广大农村这场伟大变革的一个缩影,笔者试图通过对漯河市村民自治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路径的研究,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从而为我省村民自治实践的蓬勃发展尽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