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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后,公约划归各沿海国管辖的海域面积得到了空前扩展,规定的属于各沿海国的海洋权益也获得了充分的法律保障,但同时也造成了相邻沿海国之间海洋划界纠纷的此起彼伏。在此背景下,中国和日本在东海的划界争端也就浮出了水面,成为中日之间一个颇为重要和棘手的问题。本文以中国的海洋权益为视角,介绍了海洋权益的概念和我国海洋权益的现状及面临的挑战,阐述了中日东海划界争端的由来,揭示了中日东海划界争端的实质。紧接着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其他有关海洋划界的法律为依据,对中日东海划界争端中两国各自的划界立场和权利主张进行了法理分析,指出日本的划界立场及权利主张违背了国际法基本原则,而中国的划界立场和权利主张符合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司法实践。具体表现为:第一,日本所主张的所谓等距离中间线原则并非一项国际法准则,它只是在符合公平原则前提下的众多划界方法中的一种便利方法。它没有上升到国际法原则的高度,不具有普遍性。第二,日本权利主张的各法律依据相互冲突。第三,中国的划界主张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中国所主张的自然延伸原则是《公约》明确规定的主要的、基本的也是最符合公平原则的客观标准。第四,中国所主张的自然延伸原则符合国际司法判例确立的大陆架划界基本规则。第五,从地质地貌看,冲绳海槽东西两侧的大陆架属于完全不同的地质构造,是中日两国东海大陆架的天然分界线。在此基础上,本文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我国在应对中日东海划界争端中的相应对策。第一,提高公民的海洋意识。使公民认识到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和妥善解决东海划界争端的重要性。第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完善我国的海洋法律制度,加强对解决中日东海划界争端的法律研究;质疑日本以钓鱼岛和琉球群岛作为东海划界的起算基线。第三,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在外交谈判中要坚持主权原则,在东海油气资源争端中不主张共同开发。第四,加强对争议海域的实际控制。大力加强海军建设,保持强大的武力威慑;加强海洋维权执法队伍的建设,实现和平时期经常性的保持在争议海域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