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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越来越重视研发创新,2016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高达15676.7亿元。我国2007会计准则将研发费用处理方式调整为有条件资本化,使企业有足够的选择空间。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之间的区分没有定量标准、研发支出会计信息披露不完善、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和外部监管机构对企业的研发活动不够了解的现象,使研发支出资本化成为企业盈余管理的一种路径。本文主要采用文献研究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首先梳理了研发支出和盈余管理的相关文献及理论基础;其次,分析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研发支出及资本化的特征;第三,从这一行业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用友网络进行案例分析,查阅了企业最近五年公开披露的报告,详细解读企业有关研发活动的会计处理标准,从契约角度分析了企业利用研发支出资本化实施盈余管理的证据和动机,进而揭示出我国上市公司如何利用研发支出相关规定的不完善之处实施盈余管理;第四,结合行业统计与案例分析对我国研发支出会计政策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提出相关建议。研究结果表明,2007会计准则中有关研发支出的处理方式的确存在许多亟待改善的地方,本文得出以下结论:(1)2007会计准则中对于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没有制定严格的划分标准,使企业有机会利用研发支出资本化实施盈余管理;(2)许多企业虽然在年报中披露了研发活动相关信息,但关键信息还是被隐藏了。因此,本文提出以下两点建议:(1)可以通过相关定量指标严格制定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划分标准;(2)政府部门应加大对企业研发支出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