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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各门科学日益复杂化、专业化。近现代科学技术的伟大成就为我们提供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有力的手段,不论是满足功能要求,还是满足审美要求方面,都给我们创造了极大的可能性。现代的形态空间有很多力与美充分结合的例子。但是我们还应看到许多设计师仍然没有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在处理功能、艺术以及经济等方面的关系时,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只管形态与空间的创造,而忽略了美的重要。 形态必须是美的。即使制造一个碗或一双筷子这样完全出于实用目的的工具,也希望它好看。这是从人类文明的黎明时期就萌发在人类心中的愿望,也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如何实现形态的美呢?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研究美的产生过程。不容置疑,美是人参与的结果,故而美的产生要求对象物必须具备至美元素。否则,美将无由产生。其次,欣赏的人必须具有对美的感受能力。否则,你也感受不到。歌德曾经说过:“美就是自然的秘密规律的显现,如果没有人去把这种秘密规律揭示出来,它就永远是不可知的。”这是人类生理与心理共同活动、人与物相互融合、直觉与思维相互补充的结果。它不仅是客观的反映,更主要的是感受、联想。虽然这里有着民族、阶级、时代的差别和个性的不同,却也有着人类社会共性的内容。 形态与空间的设计是一项相当复杂且富有创造性的工程,由于文化的差异,形态空间呈现出时代性、流行性和民族性的特色,因此本文分析的形态与空间的审美属性只是一个起点和工具。随着人类文化的不断发展,人类与自然关系的不断改善,形态与空间的审美属性因为将不断丰富。因此,真正要设计出富有个性、艺术魅力的形态与空间,不但要深入挖掘基本形态的深层内涵,而且要善于对形态的各个要素重新组合、加工,将不同的形态纳入一个和谐的空间。 举凡设计都具有实用性和艺术性两重性格,而使设计闪烁艺术光彩的则是形态与空间的变化。当然这种形态与空间必须是将适用性、经济性、独创性、审美性物化了的形态,而不是只决定设计最后外观效果的某些装饰。这就是说,设计必须赋予形态以至美元素,还要让人感到好用、经济、新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