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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了“素质教育”的理念和“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以来,2000年启动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2001年教育部先后推出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及小学和初中各学科《课程标准》,并在部分地区学校试行;2002年9月试行范围进一步扩大,继而颁布了新的高中各学科的《课程标准》。此次课程改革,从指导思想和内容框架方面,进行了根本性的变革。《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教基[2001]28号)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体育(体育与健康)课占总课时10-11%的比例,1-2年级体育课相当于每周4课时,3-6年级体育课和7-9年级体育与健康课相当于每周3课时。如果按每个班级按正常的每周3节体育课计算,那么每名体育教师每周所承担的体育课时负担量为18节。《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规定:小学1~2年级每5~6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3~6年级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初中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每8~9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中小学体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对于一个国家青少年身体素质的提高,进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正起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而教师是教育改革的直接实施者和推动者,他们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职业态度、自身品德,以及其对教育改革的理解都使得他们成为教育改革的中心。教师质量也成为决定教育改革成败的核心因素。特别是新的体育课程标准颁布后,中小学体育师资队伍在质量、数量、层次、专业结构和其他综合要素等方面,能否适应我国基础教育在新世纪发展的需要,能否切实落实基础教育改革的任务,是教育管理和改革的一个迫在眉睫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