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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建设法治国过程中,公共行政渐趋服务行政、协商行政模式变迁,支撑政府运作的物的手段——公产在其中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可以说公产是国家各项机能运转的润滑剂。行政公产与公共管理和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国家权力运行需要财政予以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福利保障、水资源、矿产资源、风景名胜的管理与使用、税收缴纳等,都属行政公产所涵盖的范围。公产的产生、管理与使用过程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复杂,而从其实质来看又绕不开权利与权力间的相互关系。如果行政公产权利权力难以达到平衡,则容易出现权力的滥用侵害公众的权利,公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