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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2006年引起社会关注的肯德基、麦当劳、必胜客等洋快餐店涉嫌违法使用兼职大学生事件,作为一名一直在餐饮服务业从事人事工作的我不禁在思索一个问题:如何用法律手段维护大学生打工合法权益?全文先从大学生勤工俭学案件引出整个社会对该事件的大讨论,分别从用工单位、专家观点、官方表态多个角度展开了论述。引出了一个话题:究竟肯德基、必胜客、麦当劳这些洋快餐店使用兼职学生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果违法了,违反是中国的哪些法律?我国法律界的一些专家学者认为这些洋快餐店涉嫌违法使用兼职学生,但对这些大学生的法律定位却各有不同。针对大学生打工身份的法律定位,我在进行了相关的调研后,认为在校学生的行为并非1995年《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也并非2003年《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意见的规定》意义上的劳动者、也并非2007年公布的《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劳动者的相关论述,我认为大学生勤工俭学的行为应定义为民法意义上的雇佣关系,受我国民法保护。在之后的章节里,通过对大学生勤工俭学立法保护的中外比较,阐述我国目前针对大学生勤工俭学现有的立法保护,以及国际发达国家立法保护的措施。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大学生打工的队伍也势必逐渐扩张,如何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这个群体的合法权益?我阐述了我国现行立法的不足以及对大学生勤工俭学的立法保护建议。具体的立法保护建议如下:首先我认为大学生应该增强法律意识,在遭遇侵权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建议由劳动部和教育部,以教育部为主来联合出台一个方案,通过这样一个方案来保护大学生的勤工俭学行为。对于这些在校大学生,除民法的保护外,在校大学生的特殊身份决定了也应当受到教育法的调整,洋快餐企业的问题暴露出来的问题就是整个勤工俭学领域缺乏法律规范。我们的工会也可以从合理的角度、从社会责任的角度要求一个企业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社会各界群策群力,维护大学生勤工俭学的合法权益。全文由导言和四章节组成。导言部分:笔者就2006年度发生的洋快餐打工案件为引,拉开整篇论文的序幕。第一章:笔者就洋快餐打工案件在我国的讨论,分别从用工单位、专家观点、官方表态多个角度展开了论述。第二章:从在校学生并非1995年《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2003年《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意见的规定》意义上的劳动者、在校学生并非2007年公布的《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劳动者的相关论述,定义大学生勤工俭学的行为是雇佣关系,受我国民事法律关系调整。第三章:通过对大学生勤工俭学立法保护的中外比较,阐述我国目前针对大学生勤工俭学现有的立法保护,以及国际发达国家立法保护的措施。第四章: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日益发展,对大学生勤工俭学侵权现象屡有发生,本章拟通过相关救济手段呈现对大学生勤工俭学侵权现象的可得到的法律救济。本文以引言、第一章为起源,第二章、第三章为重点,就大学生勤工俭学所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研究和探讨;第四章在综合了上述三章论述的基础上,总结了相关立法的不足,提出了个人的建议及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