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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从微观经济学、公共财政学、制度经济学、公共管理学的多维视角,采用实证分析、规范分析、案例分析等研究方法,以山东省为例,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进行了研究,以期设计出适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结论如下:(一)农村公共产品在消费上具有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点导致市场失灵、外部性的存在,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政府应该在矫正市场失灵方面发挥作用,提供公共产品。政府可以强制性地解决公共产品收益与成本不一致问题,节约交易费用和组织成本。但从效率和公平的角度分析,政府不可能提供所有的公共产品,因而合理界定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范围十分重要。(二)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迁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人民公社时期的供给制度、税费改革前的供给制度和税费改革后的供给制度。该部分研究了现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基本特征,指出长期以来存在的“重工轻农”的二元结构,是造成农村公共产品制度外供给长期存在的根源。最后研究了现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对“三农”发展的不利影响。(三)山东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实证研究本部分以山东省为例,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体状况、基本现状及形成原因进行分析,研究了山东省农村税费改革进展及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影响。(四)新时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增加农村公共产品的关键在于制度和体制的改革、完善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