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P2P网络借贷属于互联网金融的一种新兴模式,指个人与个人之间通过网络中介平台进行小额无抵押的借贷交易。P2P网络借贷模式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银行信贷体系的业务空白,满足了市场上日益增长的小额信贷需求,推进了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我国P2P网贷市场的第一家平台成立于2007年,到2011年整个行业平台数量开始快速增长。但是,P2P平台乱象丛生,在部分优质平台平稳运行、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的同时,问题平台也频频出现。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12月底,网贷行业正常运营的平台数量为2248家,诈骗跑路、提现困难等各种类型的问题平台数累计达到了 1741家,占到了全行业平台总数的43.64%。由于平台信息披露的不完善和平台监管政策的缺乏,我国P2P网贷行业接连被曝出跑路等问题,涉案金额巨大,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比如e租宝的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共计90万人。在不断开展整治的网贷市场中,投资者能否通过平台声誉识别平台,以避免平台跑路等问题带来的损失?本文从投资者信息识别的角度,分析声誉信息对投资者识别平台的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并进一步研究声誉的激励约束作用。在对文献进行回顾基础上,通过构建平台声誉信号传递模型,对声誉信号识别进行理论分析并提出研究假设。然后,运用Beta函数方法,对335家样本平台声誉进行测算,紧接着利用多元线性回归方法进行实证检验。分别检验:(1)声誉对投资者识别平台的直接影响;(2)声誉通过基本面信息对识别平台的中介效应;(3)声誉对平台的激励约束作用。结果表明:(1)声誉对平台成交量存在显著的正向直接影响,平台声誉越好,投资者越愿意选择在该类平台上进行交易,引起平台成交量的增加,进而证实了声誉在网络借贷市场中所发挥缓解逆向选择等信息不对称的作用;(2)中介效应的检验结果显示,声誉具有中介传导效应,但显著性存在差异:声誉在平台年收益率、平台所处地域、平台加入第三方资金托管和互联网金融协会与平台成交量间部分中介效应显著,而在注册资本、借款期限与平台成交量间的中介效应并不显著;(3)声誉对网络借贷平台具有激励约束作用,平台声誉越好,人们越倾向在这类平台上进行投资,从而提高平台的运营能力,促进平台持续发展。而且声誉可以通过平台类型、平台采取第三方资金托管、平台加入互联网金融协会等基本面信息对平台存续时间产生显著的影响,从而促进网贷市场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以上研究,本文分别从网贷平台、投资者和政府监管当局这三个角度提出了促进网络借贷平台健康发展的建议。本文研究的理论意义在于进一步丰富了现有的研究路径,实证检验了声誉机制理论在我国网贷平台发展研究中的适用性;现实意义在于,为投资者选择平台投资提供信息依据,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为监管机构的监管提供了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