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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贷款保证保险在我国几经盛衰,其经营风险与法律争议正越来越引起学界关注。经历一段时间的业务停办之后,目前又有部分保险公司开始重新尝试该业务,值此时机,对保证保险合同诸问题做一分析研究,以求对经营有所助益。本文运用历史分析、比较分析、结构分析、实证分析的方法,对汽车贷款保证保险的基本理论问题、主要法律关系和重大实务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汽车贷款保证保险的完善建议。除了导论和结论部分,全文主体内容共分四章。第一章论述了汽车贷款保证保险的基本问题。对保证保险的起源、概念、性质、法律地位与合同价值进行了分析,着重辩析了保证保险的法律性质,指出保证保险与保证同为债务风险的转移方式,但保证保险具有传统保证所不具备的风险汇集与专业管理的特性,从本质上属于保险,而不是传统的担保方法,是随着信用经济与大规模债务风险保障需要而出现的一种新型保险业务,它以保险公司雄厚的经济实力和专业的风险管理为背景,使传统保证走出熟人社会的狭小空间,适应了现代大规模信用经济的需要。汽车贷款保证保险合同以汽车贷款合同为基础,但具有独立的合同责任,不从属于贷款合同,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第二章则从汽车贷款保证保险合同的复杂法律关系出发,将汽车贷款保证保险合同的复杂法律关系分为四个层面,即保证保险合同与汽车买卖合同、贷款合同的基础关系,保证保险合同本身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主体关系,保证保险合同中汽车抵押、第三方保证等附属关系,保证保险合同中银行、保险、车商的合作关系等四个层面,对汽车贷款保证保险合同中复杂的法律关系进行了较全面的解析,并通过对基础关系中利益关联与风险传导的分析,对保证保险合同的责任特征进行了较深入的分析,进一步印证了保证保险合同的保险属性,并通过对合同主体关系的研究,揭示了保险公司在保证保险合同结构设计中存在的部分问题。第三章主要分析汽车贷款保证保险合同的实务问题,对汽车贷款保证保险合同中的资信审查、代位求偿、赔偿顺序、如实告知、差额责任、合同主体诉讼地位、保证保险纠纷类型和保险欺诈类型等八个重点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尤其是对保证保险纠纷和所涉欺诈首次进行了类型化研究,对保证保险的差额责任和代位求偿问题提出了适度修正的建议。第四章则是对汽车贷款保证保险合同的完善建议,立足于前文的分析,对汽车贷款保证保险合同的进一步完善,从保险公司合同主体与签约方式设计、保证保险合同具体责任与内容的修正、立法机关对保证保险性质与法律适用的明确、社会制度对信用机制与欺诈风险的管控等方面,提出了比较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以期对我国汽车贷款保证保险的发展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