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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概念一经提出,即成为中国社会的热点。它不仅成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执政理念和治国方略,同时也成为目前学术热点中的热点。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以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为基础,运用战略思维方式,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构想进行探讨,分为导论和战略转折、战略思维、战略内涵、战略重点、战略保证等五章内容。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面对我国经济社会结构整体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时期,以及国际现代性转变期的机遇和挑战而做出的重大决策,是中国共产党在对世界范围内各种现代化模式兴衰成败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战略选择,实现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转折。它使我们党的治国方略从斗争执政转向和谐执政;现代化发展道路从突出经济发展转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济发展模式从单一追求GDP的增长转向强调绿色GDP的可持续增长;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从“三位一体”转向“四位一体”;对外开放战略从和谐中国转向和谐世界,使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世界意义。它的提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战略。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重大战略抉择,是我们党善于进行战略思维的理论成果,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发展进程中的又一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它既是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又是对西方思想文化资源中“和谐”内核的合理借鉴与吸收;既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延续和扩展,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继承和创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是关于科学发展观的新思维,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思维,应当成为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的新思维。它的提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新创造。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以及人自身的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质内涵是以人为本,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具体体现。人与人之间的人际关系和谐是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基本体现,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点;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是马克思主义社会观的根本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根本目标;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基本体现,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要环境条件;人自身各方面的和谐是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基本体现,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要素。 以社会调整作为重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它包括调整社会结构,这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当前我国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结构性难题迫切要求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合理调整社会结构;调整社会利益,要以公平正义为基本价值取向,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建立社会利益协调机制;调整社会管理,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要吸收借鉴善治模式中的政府职能定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