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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加入FCTC时的承诺,自2011年1月9日起我国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目前距离这一日期已不足1年,我国的控烟进程依然缓慢而艰难。控烟实际上是政府、烟草企业、以及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多方博弈。在政府看来,烟草行业可以带来利税,而另一方面,政府又有责任保护其国民的健康。政府应该保持而二者的相对平衡,逐步减少经济对烟草行业的依赖;烟草企业是以牟利为目的,把烟草做大做强是其所追求的目标;社会团体和个人相对于政府和个人力量比较分散,容易受舆论影响,但是在控烟中又是极其重要的一环,是直接的执行者和直接的受益者。我国的控烟困难的问题在于长久以来烟草行业政企合一的体制和垄断的性质。政企合一导致政府重要的平衡职能丧失。烟草行业挟雄厚财力以及行政权力使其主导舆论,影响政策,达到谋取高额垄断利益的目的。社会团体的努力和影响尚不足对烟草企业构成掣肘,而个人权利意识的淡薄以及对烟草危害的认识不清,导致控烟运动中最关键的个人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介绍了FCTC历史以及内容,对加入公约后我国和外国的控烟措施及成效进行了介绍。中国现在尚无一部全国性的控烟立法,相应的控烟法律分散、不成体系,地方性的控烟法律缺乏权威,基本上得不到执行。新修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中只是简单的“提倡”禁烟,并把控烟立法权力下放到地方,与公约要求相距甚远。文中也对我国2010年3月份以来陆续修订实施的地方性控烟法律与公约进行了横向比较,经过分析得出我国控烟与FCTC的要求还具有相当大的差距。解决我国控烟难的问题的重要一环在于提高大众对控烟的正确认识,而个人由于其力量和知识的局限性,想要达到公约要求必须得到政府的正确引导。文章中分析了政府在控烟过程中的重要性,论述了控烟改革和立法的可行性,并对专门控烟立法的内容进行了构建。应该认识到,控烟是大势所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快全国性立法、推进政企分开是解决控烟难为题的关键所在。中国控烟,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