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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会计一直都是会计界备受关注的争论焦点。在FASB与IASB相继取消权益结合法后,我国的新准则却规定了同时使用两种合并方法的二元格局。现阶段在我国运用权益结合法是否合理成为了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而研究企业选择不同合并方法的动因,分析其是否合理,对回答上述问题具有重要意义。西方经济理论提出,影响企业对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选择的主要因素有企业的薪酬契约、债务契约和政治成本,结合中国特殊的制度背景,这三种因素对于合并政策选择的影响却与西方的研究有所不同。另外我国的融资环境与监管环境使得企业面临退市压力,从而使企业存在利用会计政策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本文选取2010—2011年发生企业合并业务的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设计回归模型,检验了高管薪酬、债务契约成本(负债水平)、企业规模与退市压力四个因素对企业合并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得出了以下结论:高管薪酬与企业规模对合并会计政策的选择有显著影响。高管薪酬越高,企业越有可能采用购买法进行企业合并,其原因可能是高管薪酬与企业规模相联系,因此更倾向于利用集团外并购来扩大企业规模,增加自身收益。企业规模与选择权益结合法正相关,这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大型企业为了降低政治成本,不愿意选取增加净资产规模的购买法;另一方面的原因可能是大型企业集团为了整合内部资源,经常发生集团内的合并重组,因此更多使用同一控制下的权益结合法。对样本按照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进行分组回归,国有组的回归结果与全样本回归结果一致,规模越大的国有企业,发生的内部重组业务越多;高管薪酬越高,越有动机对外并购,扩大企业规模。而非国有组的回归结果中四个因素对合并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都不显著。负债水平与退市压力对企业合并会计政策的选择没有显著影响。可能的解释为我国上市公司可以利用关联交易等其他手段进行盈余管理,不一定非要通过选择不同的合并会计法方法这种方式。综上所述,我国企业对新合并会计准则的实际应用中,不存在明显的盈余管理动机,使用权益结合法的企业多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及集团内部整合资源与优化配置的需要,使用购买法的企业多为扩大企业规模与做大做强的需要,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企业高管可能存在为实现自身利益而对外并购扩张的动机。以上结果说明,我国现有的准则规定是符合我国具体国情的,权益结合法对于解决国企的历史遗留问题与集团内部整合来说是适宜的,现阶段准则规定的区分同一控制下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二元并存的企业合并方法规定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