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该文主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分析了美国政党政治对司法具有不可避免的影响,想说明政党的活动和司法独立之间并非是水火不容,而是可以协调共处、相洽互适的。以此提出我国在处理政党和司法的关系时,应改变原来的干涉具体个案的做法,适当借鉴美国政党这种明远暗近,从政治上对司法进行领导的互动模式。
该文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分别描述了美国政党与法院在宪法和现实中的地位,对美国政党与法院的宪政地位进行了解析。
第二部分对美国政党政治影响司法进行了实证分析。描述了美国法官任命、惩戒、退休过程中的政党影响以及国家政治气候对司法的影响,以此说明美国政党政治对司法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总统、国会对法院的制约表现出来的。
第三部分着重分析了马布里诉麦迪逊案,梅里曼诉讼案和米利根诉讼案这几个在美国宪政史上具有代表意义的政党影响司法的案例,以此说明政党政治影响司法的原因。
第四部分以美国诉尼克松案说明美国政党政治固然对司法有影响,但并没有因此吞噬司法,政党政治影响下的司法依然是独立的,美国依然是司法独立的典范。
第五部分简要比较我国政党与司法的关系和美国之异同,认识到我国政党对司法的领导方式的确应当有所改观,也完全可以从对司法的个案领导转变为政治上的领导,并对我国理顺政党与司法的关系提出了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