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帮助资源型城市实现经济转型,山西省大同市作为一个以煤炭生产为主的资源型城市,被国家列入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城市。大同市政府在生态城市建设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本文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多学科理论为指导,用实证调研、定性、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深入探究生态城市建设中的政府作用。论文第一章从山西省大同市的概况出发,介绍生态城市建设所取得的进展。大同市政府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管理、社会服务等多项职能,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同时,优化生态产业结构、发展生态循环经济,完善决策机制、绩效考核、生态补偿和公众参与机制,健全生态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交通规划,增强环保预警和应急能力,促进生态文明理念在全社会的深入,构建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大同的城市发展走上经济繁荣高效、社会公平、生态安全的良性互动轨道。但在生态城市建设中大同市政府仍面临诸多限制性因素,政府对煤炭产业的依赖仍难以在短期内根治,政府的绿色GDP考核体系有待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有待健全,政府生态监管职能分散、权责不清,传统的城市管理模式需要改变,仍需进一步明确城市定位,科学合理的规划城市发展,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并不断加强制度和机制创新。论文结合澳大利亚、巴西等国家建设生态城市的成功经验,以及中国西部资源型城市的经验教训,提出完善政府在生态城市建设中作用的理论支持和战略设想。建设生态城市是贯彻落实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举措,要以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为指导,借鉴世界上先进国家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生态城市的积极成果,从价值观念、指标体系完善、法制建设、城市管理模式创新、制度创新、完善城市规划、技术升级、公民参与以及创新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等方面整体性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