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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世纪以来,工业飞速进步、科技迅猛发展,给人类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与此同时,经济发展和能源的利用超过环境的承载能力,也导致环境污染事件越来越多,这些污染事件通过对环境的影响,最终对人们的健康与生存带来损害,譬如印度博帕尔惨案,英国光化学污染事件,中国甘肃省血铅超标事件等等。由于环境污染不受疆域的限制,有些环境污染虽然发生在一国境内,但损害后果却跨越国界对他国造成影响,引起了国家间的争端,例如发生在中俄边界,对双方都造成损害的“吉化污染事件”。如何规范环境侵权、国际社会有没有相关的条约依据、如何对遭受环境权益损害的主体进行有效救济,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也引起了各国和国际社会的重视。本文以管辖权为依据,将环境侵权分为一国管辖范围内的环境侵权与跨界环境侵权,分别比较分析两个领域的法律规定,以及各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