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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面临日益严峻的环境压力,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已成为加强外部监管、促进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重要手段。然而怎样的驱动机制能促使企业及时、真实、全面的披露环境信息,这迫切需要现实的调查与理论上的回答。本研究通过辨识与测度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水平及其演变,识别外部关键利益相关者及其压力作用机制,探索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外部行业竞争效应,揭示内部经济动机如何驱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以及透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最高决策者—高管环境态度的异质性。本研究集成利益相关者理论、合法性理论、以及社会心理学之印象管理理论等,通过实证研究,致力于寻求一个对当前中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理论解释,探索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有效驱动与治理机制,为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制定提供理论依据。研究工作从四个层次展开,主要内容与结论如下:第一,在个体层次研究了内管高管在环境信息披露中的角色。内部高管处于决策中心,最终决策企业披露何种环境信息、采用何种方式、披露多少,因而内部高管的个体因素不容忽视。本研究一是从高阶理论的视角实证检验了企业高管的背景特征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高管在较短的任期内尚没有对企业环境责任引起足够的重视,总体呈现出同质性的消极态度。二是首次探索高管更替对企业环境责任披露的影响,研究发现企业高管更替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环境披露,尤其是高管非自愿且负面的更替显著不利于企业环境责任的改善。第二,在企业特质层次研究了企业经济绩效、环境绩效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一是通过动态的研究设计,纵跨自愿披露到强制披露时期,研究发现经济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的关系非常复杂,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不仅受规制条件的影响,而且对于不同所有制企业,经济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的关联也有不同的表现,结果表明不同规制背景下解释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理论是不同的,即自愿披露时期可用绩效—印象管理理论来解释,而在严格规制背景下,可用压力—合法性理论来解释。二是考察环境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的关系,针对环境违规企业考察,研究显示环境违规企业披露了较多软性信息以显示其环境的合法性,绩效好的企业则披露更多具体信息。此外,尽管违规行为被曝光后,违规企业也避免披露负面环境信息。第三,在行业层次研究了产品市场竞争对环境信息披露的效应,即产品市场竞争程度是促进还是抑制企业的环保行为。基于成本-收益分析的视角,研究发现了在产品竞争程度与环境信息披露呈倒“U”型关联,无论是激烈的还是较弱的行业竞争强度对应的披露水平都偏低,而适度的行业竞争与高水平的披露相关,同时还兼论了微观层面企业的产品市场竞争(即市场势力)与企业环境披露也具有同样的表现,结果表明企业环境披露是战略驱动的,并与竞争状况紧密相关。第四,在外部利益相关者层次识别关键利益相关者并揭示其作用机制。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采用一个独特的视角,根据一个重大环境事件系统性解剖分析,并依据公共危机事件四个阶段的划分原理,研究各个阶段利益相关者的行为和诉求,以及企业的响应或措施。研究发现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关注点与影响力具有较大的差异,并随着环境事件的孕育、震荡、调整和适应、结束四个阶段具有不同的表现,研究提出政府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并加强企业环境责任的政策建议。本研究的创新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驱动因素拓展到高管个体的责任意识,基于高阶理论的考察为后续研究开启了一个打开企业黑箱的可能;系统考察了高管更替与企业环境披露的关联,进一步试图挖掘企业环境披露中牵涉高管的微观机制;(2)在企业重要特质经济绩效、环境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的关联上获得理论上的突破,研究表明传统两个相关竞争的理论解释(合法性理论与自愿披露理论)并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可以调和且能综合诠释当前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行为;(3)考察了鲜有报道的产品市场竞争与环境信息披露的联系,从理论上阐述竞争是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理论框架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4)揭示了中国情境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具有不同利益诉求,作用力具有明显的强弱与次序,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及其相互交织的复杂驱动力会随着环境事件演变而发生迁移,这丰富了利益相关者理论在中国环境信息披露实践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