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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模式向来是我国征管体制改革最基础环节,对税收征管模式的积极探索,表现出我们对现代化管理规律逐渐深化认知的过程。 我国税收改革由来已久,可在征管体制改革方面,直到1986年以后才得以出现。改革的历程共分为四个阶段:首先是由专管员一人包办到征、管、查三分离或两分离的第一阶段(1988年-1994年);其次是建立“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三十字征管模式的第二阶段(1994年-1998年);然后是在原有模式上加入信息化和专业化的概念(1998年-2004年),在30字模式后加上“强化管理”的四字方针(2004年),使征管模式更加精细化和科学化的第三阶段;最后是在2020年以前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的第四阶段。 为了顺应时代发展,深化征管体制改革下税收宏观调控机制,保证新税制下的税收征管能够平稳运行,更进一层体现税收征管科学、严谨、规范、公平、高效的原则,国家税务总局开展系统改革措施,通过不同阶段的摸索,最终提出了“34字”税收征管现代化模式,以期达到规范税收征管、强化纳税意识的效果。 基于以上我国税收管理改革探索的历史背景格局,本文将税收征管改革问题置于新公共管理理论视角之下,以新公共管理思维作为方法支撑,以渝中区为例,尝试对新常态下的基层机关如何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的问题予以不同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