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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稀缺资源,我国的基本国情是山多人多地少。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需要更多的土地作为发展的载体,不可避免地向农村征收土地满足建设的需要,建设用地规模扩大和耕地面积减少是一种必然现象。在这种土地供需矛盾严峻的情况下,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保障经济发展、保护耕地“十八亿亩不动摇”红线的“双保”目标任务,决定了我国务必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之路,而规范地方政府的土地征收行为是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途径。因此,土地征收以及征收带来的问题备受国家、社会的广泛关注,学术界也就土地征收存在的一些问题展开了讨论。本研究从政府行为角度研究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及其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并以广西武鸣县为例深入分析,尝试探寻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府土地征收行为的路径。本文首先对地方政府在土地征收中的行为动机、角色定位及其转变等问题进行论述,然后分析土地征收中各参与主体的角色定位,进而以广西武鸣县政府进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为个案,通过实证调查分析,总结出地方政府在土地征收中规范行为所取得的成效和不当行为所带来的问题。最后就广西武鸣县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相应地从四个方面提出了今后土地征收中优化地方政府行为的基本路径。即:一是完善征地制度,主要是对农地集体产权制度和土地征收补偿制度进行完善;二是地方政府自身行为的完善,即地方政府在征地中的职能定位与责任落实;三是强化对征地相关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突出各个监督参与要素的作用,实现内部协同监管;四是建立并完善被征地农民的长效社会保障机制,包括实施扶助失地农民工程,加强拆迁安置服务工作的监督,完善安置的配套设施,加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与分配,切实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