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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任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是指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了补充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通过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择优将不具有公务人员身份的人录用为公务员的一种人事选拔制度,也就是将“非公务员”录取为“公务员”。我国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经过长时间的摸索和改进,在考试录用结果的公平性方面取得的成果较为明显,而在保护考生权益方面相对滞后,实践中各环节也都存在着一些问题。论文试图从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各个环节逐一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完善我国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更好的保护考生的权益。 论文第一部分探讨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基本理论并简要介绍国内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和英、美、法三国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演变过程。从第二部分开始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展开,以公务员的考试录用的过程为线索将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划分为报考、考试、体检、政审四个个阶段。第二部分讨论了公务员考试录用中报考阶段的资格限制问题,提出放宽对考生的报考资格限制,并加强监督与救济的完善建议。第三部分指出在考试阶段,笔试的科学性不高而面试的公平性不够,笔者从创新考试制度和完善笔试、面试内容的角度出发提出完善公务员考试的建议。第四部分指出了公务员考试录用中体检阶段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体检标准,用比例原则对我国体检标准进行分析,提出降低体检标准、提高体检质量以及加强监督等方面的建议。第五部分对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政审标准进行分析,提出明确政审标准、道德要求职业化和建立处分记录封存制度等三个建议,使政审更加透明化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