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1995年第一家城商行成立以来,经过20多年的不断发展,城商行已成为我国一个重要的银行群体,其通过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增长。由于城商行主要致力于服务中小微企业客户和地方经济发展,因此相较于一般企业而言更容易面临信用风险危机,严重的会引发银行自身的破产危机以及银行业的整体危机,甚至还会波及整个经济。随着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城商行的不良贷款率呈上升态势,信用风险事件频发,因此,城商行的信用风险问题更是备受关注。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为巩固我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取得的成果,应对经济进一步下行的压力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冲击,避免金融机构风险特别是信用风险的产生,城商行如何防范信用风险是我们亟需思考的问题。基于此,本文选择于2019年5月被宣布“鉴于出现严重信用风险,银保监会将对其实行接管”的包商银行作为研究对象,探究其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从而对未来城商行在经营发展中防范信用风险提供借鉴。首先,本文介绍了研究背景、研究意义以及关于信用风险成因及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并简要介绍了利益相关者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与《巴塞尔协议》的相关内容作为分析的理论基础。然后本文重点对包商银行的案例进行了介绍,主要从案例背景以及信用风险发生的前期表现两个方面出发,介绍了包商银行在盈利能力、资产质量、贷款集中度以及资产结构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随后,本文由主到次、由内到外的从公司治理因素、外部监管因素以及宏观经济因素三个方面入手分析了引发包商银行信用风险的原因。最后,在对以上内容深入分析与思考的基础上,本文从银行和监管部门的角度出发,针对未来如何防范信用风险提出了相关建议。本文研究发现,包商银行之所以发生严重信用风险被实行接管,其原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包商银行的公司治理全面失灵是此次信用风险事件爆发的根本原因。一方面,大股东明天集团实际持有了该行89.27%的股权,银行“三会一层”治理结构形同虚设,无法履职尽责。另一方面,大股东违规占用大额资金且长期无法还本付息滋生了大量的不良资产,流动性的匮乏使得经营面临极大的困境,这是最为致命的原因。其次,从外部监管因素来看,包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截至2017年9月末已触碰监管红线,加上外部监管的严重失效,触发了信用风险。最后,宏观经济增速的下降、内蒙古区域经济环境复杂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引发包商银行信用风险不可控的因素。通过对包商银行信用风险成因的分析,本文认为,为防范城商行信用风险的发生,一方面,银行应加强治理结构间的制衡机制,优化信贷审批机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应强化外部市场约束,积极开展银行公司治理的全面评估,有效规范股东行为,同时加强对利益相关者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