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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行政责任,是公务员在行政过程中,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所应当依法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各种安全责任事故频频发生。行政机构在服务理念、价值观念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在防范腐败、渎职、侵权等方面还缺乏行之有效的制度,在保障和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创造适合市场经济运行的制度环境等方面,还需要深层次的制度创新。我国关于公务员行政责任的研究还存在着不足。建立严格科学合理的公务员行政责任制度,不仅能有效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且可以保障行政责任制度的顺利实施。
本文分四个部分展开。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是回顾以往学术界对公务员行政责任这一主题的研究,并对其进行了简单的分析,指出已有研究在研究对象不均衡、缺乏整体关照等方面的不足。并对选题的背景和意义以及研究目的和方法做了阐述。第二部分为第二章、第三章,主要对与公务员行政责任有关的基本问题进行了研究。内容包括了基本概念的厘清和公务员行政责任构成要素的分析。第三部分为第四章、第五章,对国外主要代表国家的公务员行政责任制度的基本要素进行了廓清,既包括了对国外主要国家公务员行政责任制度的横向学习,还包括对我们古代公务员行政责任的纵向借鉴。第四部分为第六章和结论,归纳总结出有助于我国公务员行政责任制度发展完善的建议。
本文通过国外公务员和我国古代官员行政责任制度的研究,从中发现不同国家和我国不同历史时期公务员行政责任制度的特点,并以行政法学为背景,结合政治学、伦理学,历史学的方法,采用历史分析、比较分析的方法展开,从全新的角度认识公务员的行政责任。本文试图通过对该问题进行初步探讨,进一步推动对公务员行政责任的理论研究,从实际上促使行政主体依法行政,同时有利于完善和规范行政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行政法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