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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转型期公共安全成为社会突出问题的背景下,以为封闭、被动、滞后为特点的消极传播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公众对于信息的强烈需求,对于公共安全本身也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从公共利益出发,必须建构以公开、主动、及时为特征的公共安全事件积极传播机制,以保障公众知情权为核心,充分发挥大众媒介的积极功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系统发展和稳定的总目标.同时,社会转型期变革中的各种因素,也为公共安全事件积极传播机制的建构,提供了动力源泉和有利条件.而具体的实现路径,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深化新闻改革,充分发挥媒体功能;更重要的是,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法制化的进程,对媒体的传播活动加以保障,从而更加充分实现公众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