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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林业具有“产融弱质性”,即资本面临严重不足,发展资金严重短缺。林业金融支持体系正是为弥补林业资本形成不足造成严重资金缺口而出现的一种创新制度安排。我国林业商业性融资体系发展与创新,需要完善的金融创新支持体系。目前我国林业金融资本市场的发展严重滞后,而在银行体系间接融资方面相对较为成熟。解决林业金融支持问题成为新世纪林业金融理论与实际工作者研究的重要课题,研究林业金融支持体系中金融产品创新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以制度经济学、林业经济学等学科理论为指导,指出林业金融产品创新应遵循的原则,分析金融产品创新中相关经济要素,通过研究林业产业政策贯彻和林业发展金融产品创新,构建了金融产品创新的基本思路及内容并提出了保障金融产品创新实施的对策措施。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林业企业和合作组织等多方合作,加大金融制度创新力度,推进林业金融产品创新,加以其他配套保障的金融制度创新,增强我国林业产业发展的综合能力。从林业金融产品创新角度出发,合理满足林业产业化各主体的融资需求,搭建融资平台促进社会资本向林业产业流入,支持建立较为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通过研究得出,林业资金需求与投入之间的差距成为制约林业发展的主要障碍,林业金融产品创新建立了相应的林业金融支持制度供给模式和结构,破解林业资本形成不足,林业产业吸融力不强的发展困境。根据相关林业金融产品创新方向,研究林业金融运行的规律,从而促进金融支持林业发展的力度和效应。结合现阶段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本文提出适应我国林业发展需要的抵押品贷款创新、期货创新、林业产业投资基金创新、林业资产证券化、林业风险投资等金融产品创新研究思路及内容,从管理服务、小额信贷组织、金融组织制度、林业信托融资管理、构建金融创新外部环境等方面提出保障金融创新实施的对策措施,拓宽林业产业的投融资渠道,保障林业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