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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集中反映在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变革上。志愿服务组织在协助政府实施社会政策,促进社会进步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对志愿服务组织与政府关系的探讨,不仅是第三部门研究的一个热点,同时也是一个难点。
在我国特殊的历史文化背景下,我国的社团从一开始就带有明显的“官民二重性”,政府和社会的力量同时贯穿在社团的发育发展过程中。这种制度安排中渗透着西方合作主义的一些价值理念,但又不完全相同,似乎是走了一个“国家合作主义”和“社会合作主义”之间的“中间道路”。
本文在对合作主义价值理念进行梳理的基础上,选择了“辽宁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和“沈阳市癌症康复协会”作为研究个案,具体分析了两个志愿服务组织与政府的关系,以证明作者所提出的假设,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从中寻找出一条完善志愿服务组织与政府互动合作关系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