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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地质勘查基金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在于加大重要矿产资源的前期勘查力度,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和拉动作用,培育矿产资源勘查市场,从而促进地质找矿取得重大突破。经过五年多的探索,中央地勘基金初步形成了“财政预算、市场运作”的运行模式,基金管理运行日趋完善。但由于地勘基金是项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长期以来,各界对其运行机制看法不一,基金运行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开展这些问题的研究,对于进一步完善地勘基金运行机制,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顺利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研究主要通过文献法、实证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从公共财政学、公共管理与政策、我国矿产资源管理特点等方面分析地勘基金设立的理论基础,并据此对基金设立以来的效果进行实际评价,对我国现有地勘基金运行机制及可选模式进行归纳梳理和利弊分析,研究提出完善地勘基金运行管理的建议。研究认为中央地勘基金项目组织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找矿成果,形成了一套适应市场机制要求的基金运行管理模式,初步搭建了多方联动的工作平台,推进了省级地勘基金的快速发展。但也存在着项目运行效率有待提高、支撑地勘基金运行的配套政策有待完善、确保运行质量的勘查要素市场还有待发育、中央与省级地勘基金协调联动缺乏有力的落实措施等问题。本研究通过对地勘基金现有以及可供选择的运行模式进行分析,创造性的提出了结合我国市场经济推进步伐以及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总体部署,地勘基金运行可以按三个阶段进行调整。第一个阶段,重在发挥降低风险的“衔接”功能,以全额投资方式为主,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取得找矿实效;在第二个阶段,则是继续弥补风险勘查资本市场缺位,主要通过合作投资方式发挥分担风险的作用;第三个阶段待市场充分发育后,可转为补贴方式。同时,本研究还设计了促进重大成果取得的“大项目”运行机制,与公益性地质调查充分衔接的“直通车”运行机制,以及推进勘查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准入制”运行机制。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央地勘基金运行机制,本文提出要进一步找准定位,提高基金运行效率,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加强与省级地勘基金合作,加强制度建设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