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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电子支付手段的不断完善,传统的商业运作有相当一部分让互联网取代,正如格林斯潘所说的世界经济已进入新经济时代。传统的税收征管模式已不再适应电子商务条件下税收管理的发展需要。为此,电子商务时代的税收问题已成为各国的税收法律制度崭新而迫切解决的课题并日渐引起各国政府的重视。我国目前在互联网上无形商品交易的税收征管法律上几乎是一个空白,中国税制在设计上还未对网上交易做出明确规定。如果不及时制定相关的税收制度与税收手段,以明确纳税对象或交易数字,很难保证网上征税的正常进行,从而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抑制经济发展的步伐。 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是建立在传统的生产、贸易方式基础上并与之相适应的。而有别于传统商务的电子商务的出现,已使现行税收制度和一些规定不适用或不完全适用于电子商务,并涉及国际税收关系和国内财政收入等一系列有关税制和税收征管的问题。本文试图结合电子商务运行的特点及交易过程,全面分析了当前电子商务环境下我国现行税制及税收征管工作所面临的挑战,并在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开展税收工作应该遵循的指导思想和税收原则,并从完善现行税制及加强税收征管两个方面对解决我国电子商务税收问题所应采取的具体措施进行了全面阐述。本文通过研究、分析、归纳、总结,在研究解决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基础上,对未来我国税制改革方向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进行了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