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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和科技的快速发展,人类造成的废旧电器电子产品越来越多,而回收再利用是解决当前社会资源紧缺和环境污染问题的有效方法之一。在回收过程中,我们需要选择合理的回收渠道、正确的再处理方式以及合适的定价策略,从而提高逆向供应链的运行效率。实施生产者延伸责任(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EPR)制度,能有效推动废旧产品的回收再制造活动,而我国关于EPR制度的研究与实际应用还处于初期的探索阶段。因此探讨EPR制度下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逆向供应链回收定价与协调,对于创建资源集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在本文研究中,考虑制造商同时承担新产品制造与废旧产品再制造,消费者对新产品与再制造产品有不同支付意愿。本文采用差异化定价策略对建立的Stackelberg模型进行具体分析。同时,本文根据废旧产品处理主体的不同,将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模式分为两大类:(1)制造商处理回收模式;(2)专业拆解商处理模式。本文主要研究制造商处理回收模式中的制造商回收和销售商回收两种情况,以及拆解商处理模式下的拆解商回收与销售商回收的情况,并在此基础上详细分析了不同回收模式分散决策下制造商、销售商和拆解商各自的定价策略和利益情况以及集中决策下逆向供应链整体收益情况。此外,基于企业效益最大化原则,研究了逆向供应链内部的协调机制,采用奖惩机制来激励供应链成员的积极性,从而增加供应链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