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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想像一个关切中国前途的法律研究者,能够对法院调解制度在这个国家现当代司法史中戏剧性的兴衰无动于衷。自2002年起,中国司法当局开始逐步推行在日后被概念化为“调解优先”的司法政策,使调解(包括行政调解、法院调解、人民调解)在经历近10年的衰退后出现强势“逆袭”,成为司法改革历史上的标志性事件。本文即以此一历史事件为研究对象,以法院调解为考察面,通过分析“调解优先”司法政策的形成背景及发展过程,展现这一政策推行过程中所无法解决并且日益加剧的、自司法改革启幕以来于民事审判和司法管理领域中始终挥之不去的种种乱象,反思法院调解制度在近二十年的时程中戏剧般的命运起伏,以图照见中国司法制度的深层机理。依循政策的由来——问题——反思这一逻辑结构,本文以三个篇章展开如次论述:第一章:描述“调解优先”司法政策的形成流变。是章对1950年代以来中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发展状况进行粗线条的描述,对笔者所认为支撑政策变迁背后的种种社会、政治、司法因素进行相对细致的分析。第二章:展现“调解优先”司法政策下的法院调解异化现象及其危害。是章旨在描述“调解优先”司法政策在运作过程中造成的审判管理权大规模扩张而恣意干扰审判权的正常行使,以及由此引发的审判权在调解程序低羁束性的制度条件下不断扩张,从而全面侵犯当事人的程序、实体处分权等现象。第三章:反思“调解优先”司法政策所引发种种乱象。是章在对前文的现象、成因分析基础上,点出全文的基本命题:所谓“调解异化”现象的本质系1990年代以来中国司法改革中不断朗现的“双重尺蠖效应”,即以“扩张审判管理职权——推卸审判监督职责”为轴线的司法管理体制改革路径和以“扩张审判职权——推卸审判职责”为轴线的审判方式改革路径的延续和变体。是章以此一命题为出发点评述近20年来与司法改革史相伴的主要理论争议,展现笔者所认为的我国司法改革理论知识生产与司法改革待解的“真问题”需求之间不断发生脱节的危险情态。第一章第一、二节与第三章第一节为全文重点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