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几年来,以红筹方式在海外上市的企业很多,但大多是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以此种方式上市的很少,由于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并且其全资、控股、参股公司众多,所属物业数量多、分布广以及有的物业产权方面存在瑕疵,而且境内物业不但要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还要符合海外上市规则的要求,因此就会产生诸多的物业法律问题。本文从物业的分类方面阐述了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国有企业的物业权益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自有物业,自有物业在红筹上市的进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自有物业产权关系不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