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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是国际贸易结算中的一种极为重要的支付方式,它是结合银行的商业规范产生的,是银行国际业务的缩影,作为银行国际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信用证在促进全球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推动作用。众所周知,国际商会出台的UCP600在信用证结算业务中发挥着巨大作用,而作为UCP600在审单业务中最重要的补充工具——ISBP745,即《关于审核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全称为International Standard Banking Practice for the Examination of Documents under Documentary Credits Subject to UCP600,2013Revision, ICC Publication No.745,则是信用证结算业务,尤其在审单领域对UCP600最重要的补充。ISBP745是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于2013年4月在里斯本春季年会上通过的国际惯例,是继2002年的UCP500下ISBP645和2007年的UCP600下ISBP681之后的第三个版本。该最新国际惯例无疑是当前全球银行进行信用证单据审核的重要依据。近年来信用证审单环节问题众多,从而引发了极高的拒付率,这使得信用证的使用率逐渐降低,其发展也日益遭遇困境。为此,ISBP745从信用证单据制作和审核的所遵循的原则出发,对跟单信用证的常见条款和单据作出了具体的修订。基于此,本文选定ISBP745作为研究方向,论述了国际标准银行实务的制定背景,发展沿革以及整个信用证单据审核领域的法律问题。本文同时关注国际商会出台的最新惯例ISBP745在审单方面的新规定,以及这些新规定可能对银行审单业务造成的影响,提出笔者的意见和建议,以使今后更好地完善法律,保障信用证项下各方当事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