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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公开即无所谓正义”,公开审判制度是世界各国立法与司法实践所普遍采纳的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它有利于推进司法民主化进程①,是司法公正的基础和前提,是实现程序正义的必然要求。该制度使公民对国家的司法权力的制约成为可能,通过这种制约,国家司法权力的正统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得到加强,公民对国家司法制度的信任感也进一步提高,进而推动社会法治进程。公开审判制度是在反对中世纪的司法专横、秘密审判的时代背景中而产生的,发展之初仅为刑事诉讼领域的一项专有制度。而随着社会民主政治的进步,现今该制度已演变为各大诉讼法一项的通用制度。而在民事诉讼领域中,此制度表现出更强的私利保护、平等契约等特殊性。而本文就将立足于此特殊性,对目前在我国民事诉讼一审运作过程中存在的诸如公开审判适用范围、电视直播庭审及裁判文书公开等热点问题进行阐释,并进而构建民事公开审判制度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