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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背景下,金融行业不断提高创新力度,产生了诸多的金融创新产品,P2P网络借贷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个类型,自2007年开始进入中国,其依靠自身收益高、门槛低以及便捷性高的特征,发展势头尤为迅猛,现已成为我国互联网金融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这种新型的借贷模式不仅有效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资金匮乏的问题,同时也为大量的闲置资金提供了新的投资途径。在这个蓝海领域里,创新带来了无限活力,创造了巨大的效益,另一方面也由于竞争激烈和缺乏有效监督产生了诸多不确定性,网贷平台跑路和挤兑的现象频频出现,给行业的形象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对于投资者而言,P2P网贷平台出现的这一系列问题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尤其是个体投资者首当其冲。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重要根源之一在于信息不对称,网贷平台有可能只会对外披露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往往将负面信息隐藏,如真实的财务状况、风险水平等,投资者无法准确获知这类信息,对平台的实力强弱缺乏客观判断,在信息获取上处于劣势地位。除非网贷平台主动对外披露,否则投资者无从知晓,进而导致利益受损。由此可见,在解决信息失衡问题的过程中,提高网贷平台的信息披露质量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为规范中国网络借贷市场,政府也将信息披露列为监管的重点。在此背景下,信息披露对P2P投资者行为影响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本文运用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二者结合的方法,系统阐述了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信息披露对投资者行为产生的影响。就P2P网络借贷而言,投资行为实质上就是行为决策。首先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信号传递理论以及行为金融学的相关理论,对信息披露影响投资者行为决策的路径进行描述,并采用定性的方式分析了影响投资者行为决策的各种因素以及行为反馈;其次通过梳理网贷行业信息披露现状和投资者行为的实际情况,了解和掌握投资者行为决策的背景;然后运用Python软件从“网贷之家”网站上爬取相关平台数据,从中筛选出了75家平台最近3个月的面板数据进行定量分析。就投资者行为决策而言,本文着重分析投资者的投资意愿,选择人均投资金额和投资人数作为投资者投资意愿的度量进行建模,采用GMM模型进行回归估计,对投资者受信息披露数量影响的投资意愿进行探讨;最后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获得相关数据,构建结构方程模型,通过中介效应对投资者受信息披露质量影响的投资意愿进行探讨。研究分析可得出以下结论:其一,随着信息披露数量的增多,投资者的人均投资金额和投资人数也会相应增多。这符合人们的常识,随着信息披露数量的增加,个人对于市场的把握越来越准确,更多的信息披露有利招揽那些犹豫的投资者,给他们释放利好信号,获得投资者“选票”,为平台招揽更多的投资资金;其二,信息披露的质量也会对投资者行为产生影响。从间接效应看品牌知名度可以有效提升投资者的投资意愿,但是平台信息的好坏和风险大小对于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影响较小。因此,信息披露的程度可以减轻信息不对称的影响,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投资。根据本文研究结论,从规范信息披露促进行业自律、完善平台建设发挥主体作用、明确监管机制重拾行业信心、普及金融知识促进理性投资等角度提出有助于P2P网贷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