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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国的法律对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做出了规定,但对薪酬保密却无明确规定。近年来,用人单位普遍实行薪酬保密制度,劳动者因违反用人单位的薪酬保密制度而受到解雇的案例也时有发生。法院既有支持用人单位解雇行为合法的判决,也有相反判决。通过对比文献资料与案例发现,我国对于薪酬保密制度的立法与研究均落后于美国。美国法律对薪酬保密制度有明确的规定,学者就薪酬保密制度的合法性地位、对劳动者工作绩效的影响、对劳动者同工同酬权利的影响等方面均有研究。而我国既存在法律规定不明的情况,又存在学术研究成果不多的现象。本文旨在对丰富关于薪酬保密制度的研究成果做出尝试。本文第一部分对薪酬保密制度的含义与法律性质进行分析;第二部分对薪酬保密制度在我国的规定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展开具体分析;第三部分在已有论述基础上再综合美国的经验,从立法与司法两个角度对薪酬保密制度的法律规制提出建议:立法应确立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权与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知情权的冲突边界,对薪酬保密制度的应用对象加以区分,只对进行合理的绩效评估可能掺杂更多主观性因素的岗位以及作为特殊人才引进的情况适用薪酬保密制度,对劳动者的处罚考虑情节与影响两重因素,给予用人单位适当的自由决定权;司法审判应从程序合法与内容合法两个方面对薪酬保密制度作合法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