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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上市公司的发展与崛起一直面临着诸多挑战,其中尤为亟需解决的三个难题就是代理问题、人才问题、管理层权利交接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从20世纪末,我国开始从国外引进股权激励这一长期激励制度,旨在借鉴国外的管理经验,缓解我国企业普遍存在的着三大难题。股权激励的实施可以实现企业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一致,利益趋向一致,在公司高层管理者制定规划、作出决策时,可以摆脱只着眼于短期利益而忽视长远发展目标的可能。近年来,我国企业越来越重视股权激励机制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尤其是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加入到实施股权激励的行列中来,国内学者对股权激励有效性的研究也逐步受到关注。本文研究我国民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有效性,首先对国内外关于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及股权激励有效性的研究成果作出详细的总结和归纳,然后从2007至2011年的时间段内筛选出股权激励开始进入实施阶段的54家民营上市公司,将其作为样本,并选取了净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有效性程度的指标。研究提出三个假设,分别通过数据分析民营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前后的绩效变化,相对于国有上市公司情况的民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效性,最后通过实证研究股权激励水平与企业业绩之间关系,对我国民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有效性进行研究。经过实证分析获得如下结论:我国民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水平与业绩水平呈正相关,股权激励水平越高,公司业绩越好;民营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后的业绩水平要优于实施股权激励前;民营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后的业绩要优于国有上市公司,即民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效性高于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效性。因此,为了使股权激励充分发挥应有的长期激励作用,提高我国上市公司高层管理者股权激励的有效性,文章最后根据股权激励影响因素以及我国民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效性的实证分析结果,对提升我国民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有效性提出了有较为针对性的意见,旨在较大程度的提高我国民营上市公司业绩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