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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决定》于2018年3月8日实施,大量的招标代理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入市场,招标代理业务竞争加剧,无序竞争现象层出不穷,加之各方对招标代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极易对工程项目的建设造成影响。此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又于2018年3月27日公布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16号令)、2018年6月6日颁布了《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对必须招标采购的规模、范围都进行了调整,在赋予投资管理机构更大自主权的同时,也增加了其承担的风险。在此背景下,亟待厘清招标代理机构的职责,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的评价体系。本文首先通过对行业政策调整的分析,总结了行业政策调整的原因、目的以及行业的发展趋势,并分析了在国家取消招标代理资质后,招标代理行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存在问题的原因;其次,通过对招标工作目标与重要性的分析,梳理招标工作的质量标准及影响招标质量目标实现的因素,从企业素质、代理流程质量、服务质量反馈、市场环境四个维度筛选出18个评价指标,根据数据统计及分析,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招标代理机构评价体系,并建立了该评价体系的评分标准,通过对评分标准的分析,提出应由全过程咨询公司代替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工作;最后,从业主方的角度探讨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体系,提出应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建立追责制度,并给出反向评价的概念及实施方案,设计出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的保证金制度、工作质量档案制度、供应商名单动态管理等制度。招标工作贯穿项目建设的始终,其质量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通过本文的研究,希望能够让主要参建方认识到招标代理工作的重要性,通过管理切实提高招标代理工作质量,为项目建设的增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