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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始发于美国的次贷危机由起初局部的行业危机最终演化成一场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对外向型的出口行业打击非常严重。事实上,美国次贷危机以及尾随而至的金融危机都与以金融创新为核心的资产证券化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过度、无序、缺乏有效规制的资产证券化与不当包装、缩小、隐蔽、扩散的次贷信用风险,最终引发了次贷危机的发生。信用评级机构在次贷资产证券化的整个过程中,起着极为重要的风险过滤和防火墙作用。然而,目前次贷危机所反映出来的问题,恰好是信用评级机构信用风险过滤职责的遗漏和信用防火墙功能缺位的表现。因此,加强对证券资产化信用评级机构法律规制的研究,构建有效的金融信用防火墙已经成为当务之急。事实上,次贷与信用密不可分,信用评级是次贷证券化顺利进行的基础。次贷危机与次贷资产证券化联系紧密,过度泛滥的次贷资产证券化正是此次次贷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信用评级机构在次贷证券化中却未能有效起到信用防火墙和风险控制的作用。本文通过对信用、次贷、资产证券化、信用评级等一般理论的梳理,结合到国内外现有的研究成果以及我国信用评级机构法律规范的缺失和规制不到位的现状,深入分析了次贷危机中的资产证券化和信用评级机构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指出次贷资产证券化的过度扩张和异化、风险失控,次贷资产证券化信用评级机构职能的不到位是次贷风险转变为次贷危机,诱发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并结合到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市场与政府的双重失灵和效率安全的理念检讨了资产证券化中信用评级机构的法律规制问题。并以美国市场监管失灵与政府监管失灵的双重失灵,引出了信用评级机构法律规制的必然性,对我国现在的资产证券化信用评级机构的法律规制对策进行了初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