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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下半年以来,专车服务的兴起以及专车平台向用户发放的大量补贴,造成传统出租车乘客两度流失,引发了出租车司机的强烈抗议、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严厉打击和社会的高度关注。诚然,专车服务对传统出租车行业造成了一定冲击,也并不完全符合现行交通运输法规,但专车服务毕竟是新兴服务,具有便利市民出行、优化传统出租车行业、盘活闲置车辆资源和驾驶劳务资源、创造就业机会和增收机会等重要价值。鉴于专车服务的上述价值,以及法律滞后于现实发展的局限性,应当认可专车服务的正当性、赋予其合法地位,这也符合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契约自由原则、规则功利主义等理论要求。当前,专车服务面临着缺乏运营资质、不正当竞争、侵犯消费者安全权和司机劳动权益、责任分配不明等法律困境,这正需要立法者和监管者进行引导和规范。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探讨专车服务的基本法律问题,包括归纳有关其法律性质的分歧,分析不同运营模式下各方的法律关系,并从历史、实践和理论三个角度对其正当性进行论证。第二部分总结了专车服务运营面临的主要法律困境,主要从运营准入、运营行为后果、运营责任承担三个层面展开。第三部分对美国加州和华盛顿特区以及英国伦敦的专车法律制度进行了介绍、梳理和对比。第四部分对我国专车服务规范化运营提出了总体设想。立法者宜首先界定不同运营模式下各方的法律关系;其次要建立合理的准入制度;再次,摒弃传统出租车监管思路,采用保护消费者权益与鼓励创新并重、合作监管等新思路监管专车,规定合理的监管措施;最后,完善损害救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