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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及其对公司绩效的影响是近几年来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已有的关于股权结构的研究多数是从国家股、法人股、流通股和外资股等角度来界定股权性质,并进而分析股权性质和股权集中度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关于股权制衡对公司业绩影响的研究,我国学者到上世纪90年代左右才开始关注,并且更多的学者使用的是案例分析和比较分析的方法,实证研究的文献还不多。
本文将股东和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一代理问题与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委托一代理问题联系起来,对我国股权集中股权结构特征下的股权制衡度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并且提出了适度的股权集中度情况下适度的股权制衡,能够有效的提高公司业绩。
本文选取了我国A股2001-2004年4246个样本观察值并以面板数据为研究对象。并得出我国有控制权的大股东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更多的是正面的监管效应,而不是负向的侵占效应的结论,同时本文还得出了在我国股权集中的情况下,股权制衡度对公司业绩也是以积极的影响为主的结论。保持一定的股权集中度,同时建立一定的股权制衡,能够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并提高公司的业绩。